店铺内的灯光照明有三种作用,分别为照明作用,集中焦点的作用和制造气氛的作用,下面店铺装修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三种作用。
灯光有三种作用,照明、集中焦点和营造气氛。
1.整体照明
需要照亮整个卖场的灯光,可使用荧光灯、日光灯等。
2.部分照明
特别希望顾客注意的地方或展示品,可以打上聚光灯。
3.装饰照明
如果要提升店内气氛,同时照明器材本身也具备表演性质,那么造型特殊的灯泡、灯管都是不错的选择。
若把整体照明的灯光当成一,那么店面前应有它的1.5~2倍,橱窗应有2~4倍,两侧墙壁陈列架应有1.5~2倍,中央部分也要有1.5倍~2倍。店铺最里面的部分由于特别暗,所以至少需要有2~3倍的明亮度。
如果把整体照明依基准调暗一些,采用多组聚光灯凸显商品,并加上装饰性灯光,那么卖场便显得更活泼、更有层次。
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店铺灯光设计的相关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想要了解更多装修知识,敬请前往泰安景田装饰,还可免费预约为您设计适合你的装修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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